一.請密切掌握與監測颱風動向,並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請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預作相關活動調整規劃等事宜。
二.學校(含幼兒園)、館所依據颱風路徑研判若有淹水顧慮,請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另需特別針對教科書的保存、各項貴重教學設備與物品(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放置不易淹水處所(2樓以上高處),請防範地下室配電等設備可能遭致淹水情形,且將門窗鎖緊以防災損。
三.颱風來臨前後,請提醒師生勿從事戶外相關活動,以維護自身安全。
四.學校(館所)若有發生災損情形,通報人員於安全無虞狀況下,請利用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完成災損及停課之校安通報作業,以利教育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情形。
五.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值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謹慎防範與應變,並主動掌握颱風最新動態及隨時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所公告之重要訊息,依公告內容規定辦理各項緊急應變工作。
六.遇有災情發生時,各級學校(單位)與館所對於災害的搶救與復原相關工作,應以確保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動積極協調應處,並掌握校園及師生受災狀況,主動向地方救災單位、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部校安中心提出救援申請與通報。
七.因應颱風來襲,學校如果作為收容避難所,適逢防疫期間,學校應有相關防疫配套措施,如準備足量酒精、口罩、規劃安全防疫空間、動線等。
八.各校在颱風來襲期間必須設有緊急聯絡人窗口,並且公告周知。
緊急聯絡人:總務主任,電話:089-531224#102